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什么
释义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什么
    1、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是财产等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间鉴定
    一般来说,伤残鉴定没有特别规定鉴定时机的时间,在伤者诊疗结束后,客观上符合可以鉴定的条件就可以做伤残鉴定,通常根据事故伤情不同而推测的时间不同,如骨折伤情会在事故发生后3-6个月之间,具体时间还要参考伤者恢复情况以及客观条件,再就是时间比较久的像是涉及颅脑损伤的,基本都要6个月以上,甚至严重的要1年以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6: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