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签署协议并不是必须的,但为了保护双方权益,建议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签署协议。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十五条 合同是法律保护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买卖双方就标的物的质量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国家有关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适用通行习惯。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在自然人之间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知对方在订立合同时系出于错误,利用对方的错误情况订立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六百零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形或者可能发生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消费者在与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订立商品或者服务合同时,有权要求加入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的条款。 综上所述,签署协议并不是必须的,但在合同标的物质量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等情况下,签署协议可以保护双方权益,避免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