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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