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都具有普遍性、法定性和义务性的权利和义务: 1、 具有普遍性:指适用于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等方面的公民都具有这些权利和义务; 2、具有法定性:指这些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在国家法律规定中有明确规定,才能被视为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具有义务性:指公民必须履行这些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综上所述,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私有财产权等等;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保卫国家荣誉、公共场所的卫生、勤奋工作、征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