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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十年的借条还能要回来吗
释义
    可能要的回来也可能要不回来,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向法院起诉借款纠纷要注意什么
    法院受理借款纠纷应有书面协议。
    根据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即是说借钱出去的时候要签订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钱事实的书面证明,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这些法院才受理纠纷。
    涉及刑事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了,法院会把此类案件交给公安或检察机关来管。若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就会驳回起诉。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只要涉及以下一点就能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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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