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双方离婚解除的是双方的法定婚姻,双方的婚姻自离婚起,丧失法律上对婚姻的保护效力民法中规定,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房屋,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另一方继续居住在其房屋内;其次,婚姻一方当事人可以为另一方设置居住权,即使双方离婚仍然可以居住一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同时,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困难的,另一方可以予以适当照顾。因此,离婚不离家可以成立且具有一定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