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应当明确一二三八八受理范围,如果不在受理范围,举报自然没用。一二三八八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而对涉及非中央管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以及应当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受理的申诉,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信访举报部门。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转送有处理权的部门或单位。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