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留保险费计算方式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自留保险费的保费率 自留保费率=本期自留保费÷(实收入资本+公积金) 这个指标是用来衡量保险公司在自有资本的基础上所承担的风险。很明显,这个指标越小,说明保险公司每一单位的自有资本所承担的风险越小,保险公司的稳定性就越好。《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因此,保险公司本指标值不应超过400%。 二、自留保险费的增长率 自留保费增长率=(本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100% 其中,自留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各项目的口径与会计报表中对应项目的口径相同。 本指标值的正常范围为-10%~60%。若本年为开业年度,或上年自留保费为零、负数或者上年经营期不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则指标值为999%。 三、自留保险费与分保保险费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以保额为基础计算,也可以以赔款为基础计算。计算基础不同,决定了再保险的方式不同。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基础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属非比例再保险。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用百分率表示,如自留额与分保额分别占保险金额的30%和70%;或者用绝对数表示,如超过100万元以后的200万元。而且根据分保双方承受能力的大小,自留额与分保额均有一定的控制,如果保险责任超过自留额与分保额的控制线,则超过部分应由分出公司自负或另行安排分保。 四、相关法律规定 为了确保保险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及其偿付能力,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将再保险安排,特别是巨灾风险的处理、危险单位的划分、自留额的大小等列为国家管理保险业的重要内容。我国《保险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第一百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计算办法和巨灾风险安排计划,应当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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