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大会不是必须现场召开,股东大会也可以采取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召开股东大会首先要召集,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事项等通知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