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肋骨骨折什么时候做法医鉴定 |
释义 | 针对这样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那么肋骨骨折什么时候做法医鉴定呢?问题解释如下。当事人申请赔偿需要去做一个司法鉴定,以便确定理赔金额。那么肋骨骨折司法鉴定时间有规定么? 一、一般肋骨骨折司法鉴定什么时间做合适?通常情况下出院后三个月。你找到鉴定部门后,他们会问你伤者的具体情况,然后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鉴定。这就需要你把现在的病历和CT交给伤残鉴定机构看。一般情况下,骨折需要3个月的观察期。就是说,从你们出事开始算,3个月零一天可以鉴定,早了不给鉴定。我是说一般的骨折,至于你们的伤势你要问鉴定机构。 二、做司法鉴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伤残鉴定的地点,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三、肋骨骨折伤残评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总之,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发生肋骨骨折,肋骨骨折司法鉴定时间一般要经过3个月,这个期限就是骨折观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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