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老板明明同意了又反悔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辞职的自由权利,正式工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到期即可走人,不需要单位同意,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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