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换领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