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向外国政府协调是必要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及外国政府、涉外民事、涉外商事和涉外刑事等案件中,向外国政府协调是必要的。同时,在国际法中也有关于国与国之间协调解决争端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第二十条: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当事人可以请求有关机关向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者外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协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商事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在涉外商事中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商事惯例,请求有关部门向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者外国企业、个人、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协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涉外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依法调查取证的同时,应当与有关外国警察机关和国际刑警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刑事侦查。 综上所述,在涉及外国政府的案件中,向外国政府协调解决争端是必要的,在此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法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