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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突发心脏病属于工伤吗
释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心脏病算工伤吗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最新职工在上班时突发心脏病死亡怎么赔偿?
    职工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视同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能领取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能领取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
    值夜班心脏病工伤法院如何判的?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值夜班心脏病工伤法院如何判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值夜班心脏病工伤法院如何判的?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认定为八级工伤,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外,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二、认定工伤后多久赔偿?
    (一)领取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交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然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补偿金和工资。
    (二)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先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由公司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再配合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等材料,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受工伤的员工,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劳动能力,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赔偿的标准与员工的工伤等级密切相关,工伤员工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要跟平时一样,给员工支付工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值夜班心脏病工伤法院如何判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相关内容:单位倒闭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办
    一、单位倒闭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办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但只要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存续、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影响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此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时由公司财产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公司倒闭工伤赔偿还能拿到吗
    公司倒闭工伤赔偿可以拿到。
    工伤赔偿是由社保局负责赔偿,也就是政府来支付工伤保险,和企业没有关系了。除非企业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导致无法从社保局获得赔偿,那么才由企业支付。所以,如果工伤赔偿已近获得政府认定,那么企业是否破产都不会影响赔付,因为是政府社保部门赔付的。作为债权向承继该公司的企业要求赔偿。如企业是破产,则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作为债权申报人,将有资格进行企业破产财产分配。
    三、公司倒闭,员工能获得赔偿吗
    公司倒闭,员工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此可见,赔偿的标准就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向劳动者支付几个月的工资赔偿。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由此可见,倒闭后公司的债务第一个要清偿的必须是劳动者的工资。毕竟大家都辛辛苦苦的工作,要拿回自己应该有的回报,同时在法律的规定内,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金。
    公司若是经营不善、负债太多,就有很大可能出现倒闭的情况。而此时,作为受工伤的员工必然就很担心自己是否还能拿到工伤赔偿。那么单位倒闭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办?不用害怕,法律中早有相应的规定,即使公司倒闭了,公司清算组也应当在清算时由公司财产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在单位上班突发心肌梗死是属于工伤么
    突发性心肌梗死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
    1、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2、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
    3、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
    综上可见,工作时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职工和公司打架受伤属于工伤吗
    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因履行职责在实务中有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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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8: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