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成都 地区要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由机动车所有权人准备好机动车档案,还有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 明文件,车辆登记证, 行驶证 等材料,向车辆管理局申报。关于成都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材料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成都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材料 1.机动车档案(仅限转入变更的); 2.共同所有的 公证 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 户口 薄》或者《 结婚证 》(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 机动车行驶证 ; 6.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仅限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机动车); 7.变更前、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二、成都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费用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汽车反光号牌4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副。 三、成都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1年4月29日修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 注销登记 ”。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成都地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收费,如果是要更换行驶证的,到时候需要提供10元钱的费用,当事人准备好有关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办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