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一房二卖如何解决 |
释义 | 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买方有权依照合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如下: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可以依法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一、一房二卖所有权如何确定 一房二卖的所有权归属的确定: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一房多卖的情况,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 “一房多卖”处理如下: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遭遇一房二卖的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在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2、两个购房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房屋所有权应归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所有。 3、如果卖房人所签的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先行转移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4、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那么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购房人应该拥有房屋所有权。 5、一份合同在先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一份合同在后交付了标的物房屋。 6、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份合同在先,且房产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另一份合同在后,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 7、如果上述所列的几种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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