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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可否进行分割
释义
    是要进行分割。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归根到底其属于职工个人收入。
    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依照该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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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