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政府职能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首先必须在明确我国政府职能界阀的基础上,把政府职能限定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范围内,限定在市场需要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范围内,实现政府职能与政府能力的匹配.其次,必须根据我国政府职能分散、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政府职能供给不足的实际,重新构造和优化政府职能的结构,主要的方向是:弱化政府的政治职能,强化政府的经济职能、社会职能、文化职能;弱化政府的经济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职能、文化职能;优化政府职能的内结构,实现政府各职能机构的协同运作、相互配合. 如何加强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职权? 一是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来实施,使地方治理能力创新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学习借鉴相关研究成果,按科学的思路进行。在新问题不断出现的同时,关于这些新问题以及政府如何通过自身改革和创新来提升应对能力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进行,有些研究成果值得借鉴、参考。 总结:当代任何政府都要履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几大类职能,所不同的只是侧重点和介入的广度、深度方面的差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