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债跑路有用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逃债跑路没有用,债务并不会因此消失,仍要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而且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得要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