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对于关节炎的保障是否存在疾病间的兼容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提供特定疾病保障的险种,但并不是所有疾病都被保障。关节炎作为一种常见的疾病,其保障范围需要具体考虑险种条款。保险公司通常会对关节炎进行特殊的条款规定,如免责条款、等待期等。因此,需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的条款,以了解关节炎在保障范围内的具体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费、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财保[2013]32号)第十五条:除非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或保险合同中以明确的形式作出了陈述,否则本保险不承担下列情况所产生的任何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患有或者已经发生了下列疾病和症状;(九)未列明在本保险合同中作为保险责任的疾病和症状。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财保[2013]32号)第十七条:成为本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时间以医生明确诊断的时间为准。 因此,重疾险对关节炎的保障存在疾病间的兼容性,需要具体查看险种条款,且重大疾病的诊断时间也需要严格遵守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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