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1、二者产生的目的不同。 物权请求权是为了保证物权的圆满状态而产生、存在的,物权受到妨害或者有妨害的可能,物权标的物尚存在时,物权请求权发生,请求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预防妨害。 而当权利人受到侵害、灭失、毁损时,物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物权的圆满状态无从恢复,权利无从实现,物权请求权亦无从行使,这时,受侵害人只能行使债权请求权即侵权请求权,侵权侵害人赔偿损失。这一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以价值担保代替现状保护担保,使物权人获得适当的赔偿。 侵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这样可以增加权利保护的途径,强化公民的权利保障意识。 2、从权利的独立性来看。 物权请求权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附从性权利而非独立性权利,这种权利是为了保证物权的圆满状态、保证物权的正常行使而存在的,因此其产生、变更、消灭均依附于物权。而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完全独立于受侵害权利的财产权利,其可以独立地转让。 3、在两种责任的构成要件中,妨害与损害的区别是二者不同的一个根源。 物权请求权是物权受到妨害或者有妨害之虞时发生的,物权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排除或预防妨害。而侵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受到损害时发生的,侵权请求权的目的是为了使损害得到填补,使权利人得到赔偿。 一、排除妨碍和排除妨害的区别是什么 排除妨碍是指,如果出现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享有民事权益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排除妨碍和妨害的区别是:第一、权利主体不同。物权人是物权请求权的主体,而占有人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第二、权利基础不同。所有权或他物权是物权请求权的基础,而事实上的占有是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第三、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是要把物权恢复到圆满的状态。占有保护请求权是要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第四、举证责任不同。物权请求权人要证明自身享有实体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人只需证明原占有的事实。第五、是否适用除斥期间不同。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从侵占发生的那天起的一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那么就会归于消灭。物权请求权却没有除斥期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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