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还不起可以不还吗? |
释义 | 欠债还不起不可以不还,因为债务人应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应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拒绝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手写借条必须有担保人吗 手写借条并不是必须有担保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欠钱被起诉能坐牢吗? 欠钱不还不需要坐牢的,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欠钱不还的,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替别人写欠条是否要还钱 代写人不必对帮助他人写的欠条负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除担保人外,代写债务的人不需要偿还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委托书写,则需要获得债务人的书面授权。为避免借款人不还款不承认贷款的存在,不承担授权委托会造成的责任风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