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法》中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 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并且, 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