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结果无法律约束力,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可以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理程序。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综上所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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