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了钱跑路了的处理办法如下:借款人跑路了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提起诉讼。法律将通过建立失踪人员申报制度,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员为失踪人员,设立财产受托人等方式,保护失踪人员及其亲属的财产权益。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期限以内,可以直接向欠款人的原来的居住地或者是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从而追回债务。根据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