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生育的夫妻如何领养孩子 |
释义 | 不能生育的夫妻领养孩子的办法:首先,收养的夫妻应当具备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依法与被收养人的法定监护人达成协议,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双方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一、收养各方都有什么法定条件? 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小孩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想要合法收养,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并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此外,根据现行收养规定,若是捡到孩子的,首先需要被捡养小孩有在公安机关被遗弃的证明,有了证明再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最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入户手续,只有入户登记,收养才算正式完成。 三、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必须是年满三十周岁的。 办理收养关系有三种形式:一、向民政部门登记;二、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三、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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