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十六条 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或者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