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院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
释义
    法律分析:医保的“二次报销”,就是可以进行第二次报销,通常情况,医保确实只可以报销一次,剩余费用需要个人来承担,而所谓二次报销就是除去第一次医疗费用后,剩下的钱还可以用来报销,这样以来就能减轻治疗费用的负担。医院二次报销的条件包括:1、 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2.、第一次报销之后,费用超出所在地居民上半年的人均收入。3.、出示医疗费用相关证明。需要出具医疗治疗费用的证明,为了在报销的时候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明,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医疗部门,准备好医疗证明和相关材料再去申请“二次报销”。一般来说,二次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结算,如果所在的就诊医院全国联网的话,在住院的时即是用医保卡登记的,就可以带着相关证明到大病结算窗口用医保卡来报销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