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行为的,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就构成报复陷害罪,应当依法予以立案追诉: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六)、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