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一辱骂是否可以立案需要根据下列情况判断: 1、如果只是单纯辱骂,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可以报警但不会立案; 2、如果辱骂之后,致人伤残或者情节恶劣的,通常会成为刑事案件,此时可以立案。 刑事立案的三个条件如下: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 立案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或者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 2、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3、犯罪人的自首;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主动获取的材料; 5、其他机关移送的材料。 综上所述,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