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是否有权打学生 |
释义 | 老师无权打学生。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不良。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撤销其教师资格的情况有哪些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其他规定: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解聘教师的赔偿 学校解聘教师的是按照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根据相关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教师追究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 1、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2、民事法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3、刑事法律责任: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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