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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有的国家有死刑有的国家没有死刑
释义
    大部分执行死刑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犯罪人的过错,同时又可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俗话所说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对于国家层面来讲,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其实就是对于恶人的一种震慑,如果没有死刑震慑,很可能许多人会铤而走险,犯下弥天大罪。欧洲许多国家提倡的是所谓的维护人权,同时欧洲这些国家经常被宗教所左右,在宗教当中一个人的生命权利是最崇高的,而且在宗教理念当中,国家和法律都要遵从于宗教的束缚,所以只有宗教可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国家和法律并没有权利来剥夺一个人的生存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明运坦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悄租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激桐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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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