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官告民属于什么诉讼 1、官告民属于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什么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