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的起算点 |
释义 | 一、追诉时效的起算点从哪里开始计算 1、追诉时效的起算点从哪里开始计算,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刑事责任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犯罪经过多久期限不再追诉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5、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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