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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培训机构商业秘密有哪些
释义
    商业秘密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具有秘密性,即有关信息不为公众普遍知悉和轻易获得;
    2、具有实用性和价值性,即有关信息能够在现实的商业活动中应用能为信息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保密性,即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商业价值对等的合理的物理保护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基本类型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例如:资料、软件等。
    2、经营信息;一般包括两类:
    (1)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以及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商业情报或信息。例如原材料价格、销售市场和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还包括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
    (2)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一般指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机运转的秘密。
    二、商业秘密保密期限
    在我国,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只要信息一直处于保密状态,权利人可以决定对商业秘密进行无期限的永久性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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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8: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