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结婚的情况有:1、一方或双方存在存续的婚姻关系的;2、男小于二十二周岁,或女小于二十周岁的;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4、不能结婚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