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回吗 |
释义 |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行政拘留有没有拘留证 行政拘留是没有拘留证的,但应当有拘留通知书。《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可以知道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那么行政拘留所依据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然就不需要拘留证了,拘留证应当是用于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具拘留证,然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但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书,对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会向当事人发出拘留通知书,然后将当事人送达至拘留所。 二、行政催告书什么时间下达 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期限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效前下发,留下足够时间(对处罚决定机关而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 三、行政复议成功了会有什么影响 一般来说,如果复议成功了,受理复议的行政机关就会撤销那个行政处罚决定,你就不用再接受这个行政处罚了,但是由于这个行政处罚的过程中给你造成了某些经济损失,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要求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赔付,至于运管处会有怎么样的处罚,无非就是具体办案人员办案不力,对法律条文理解的较差,会接受本单位的领导或纪检批评,检查等。对于要求赔付情况,你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到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要求赔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