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胃癌既往病史是否会导致重疾险的理赔金额减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有权依据被保险人的疾病史及其对应的保险条款进行处理,但具体理赔金额并无法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虚报保险标的、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作虚假陈述,致使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保险事故的,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法解释二》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已经患有疾病,但保险人对该疾病不知情且未在合同中规定的,被保险人对该疾病所致的风险仍然应当由保险人承担。 4.《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二条:保险人在理赔时应当依据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的具体情况及保险条款规定进行处理,但具体理赔金额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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