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发票丢了怎么办,报销需要原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住院发票丢了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提供处方和医保卡等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八十条: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或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先行支付现金,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就医的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社会保障卡》损坏等原因不能记账的; (二)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在院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处方药。第八十一条: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转出医院转诊证明、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用人单位证明和社会保障卡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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