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不在户籍地派出所,要求共享位置 |
释义 | 多个担保人对同一债务的追偿责任分担应根据约定或签署同一份合同来确定,法院将支持符合约定的追偿请求。如果没有约定或签署同一份合同,则按比例分担追偿责任。除非符合以上情况,法院不支持担保人之间的追偿请求。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户籍地派出所推行位置共享,方便市民居住证办理 户籍地派出所推行位置共享,旨在方便市民办理居住证。通过共享位置信息,居民无需亲自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只需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准确的居住地址,即可完成居住证申请。这一举措不仅减少了市民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还提高了办理效率,缩短了等待时间。同时,通过共享位置信息,户籍地派出所能更加精准地核实居住地址的真实性,提高了居住证的审核质量。这一举措符合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多个担保人的情况下,如果担保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和分担份额,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担保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请求其他担保人按比例分担责任的,法院也应予支持。除此之外,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责任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这一法律规定在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能够确保债务担保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通过户籍地派出所推行位置共享,市民办理居住证的便利性得到提高,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成本,也提高了办理效率,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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