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党籍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开除党籍是党纪处分,开除公职是政纪处分。构成开除党纪律处分的情节的不一定构成开除公职,例如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开除党籍,但不能开除公职。只有情节即构成开除党籍又构成开除公职才双开。 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可以不开除党籍的条件: 一是在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 二是对违纪行为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 三是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 四是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经济方面的故意犯罪; 五是被判处的是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较轻刑罚; 六是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因为故意犯罪,同时符合以上六种条件的党员,实际上是很少的,主要是这样一些情况,如某党员的孩子为非作歹,在群众中民愤极大,而地方有些部门疏于职守,未加认真管教,该党员为了管教孩子,将其打伤致残,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实践中常常出现群众联名替该犯罪党员求情、希望减轻刑罚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这种犯罪者往往量刑也较低,从党纪角度来讲,对于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党员一般也不宜开除党籍。因为,有上述情形的党员虽然属故意犯罪,但就其犯罪的情形而言,并没有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对其不开除党籍,可以最大限度地挽救违纪党员,在社会上也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2.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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