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黄冈公租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 (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台州市户籍1年以上; 2.被台州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录用正式人员,或已与在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缴纳税收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成员在台州市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下; 5.申请时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为非台州市户籍,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能证书; 2.被台州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录用正式人员,或已与在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缴纳税收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台州经济开发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家庭成员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6.申请时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7.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黄冈公租房租赁补贴申领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 三、黄冈公租房租赁补贴申领时间 每年按实施方案报名审核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