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户口迁出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迁户口很麻烦吗 按照户籍相应规定制度操作就不麻烦。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二、离婚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户口的处理如下: 1、需要携带本人和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 2、拿着迁入地派出所给的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办理迁出手续; 3、带着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根据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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