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权益15天退货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15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 对于网络等途径销售商品的,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另外,无理由退货,并不意味着无条件退货。 有一些特殊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具体包括: (1)消费者订做的商品; (2)生鲜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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