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高血压病史是否会对重疾险的保险期限产生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病史和风险评估情况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或者加收保费,但是不能简单地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或限制保险期限。保险公司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免除条款,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和健康状况。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经告知或者对被保险人隐瞒重要信息,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解除保险合同或者要求保险金给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订立保险合同,明确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等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免除条款,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和健康状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诚实信用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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