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以下资料: 1、开具纳税证明申请表。 如果是单位的话,可同时带上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个人的话带还要带上个人身份证。具体来说,全部的资料证件就是以下这些: 《出具纳税情况证明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区(县级市)税务局(税务分局开具的《纳税证明》原件(仅指需要到市局开具纳税证明的情况)。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税局按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