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赔快处理程序应该怎么走? |
释义 | 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事故车可以开动。 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流程: 1.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这样做能够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危险警报灯开启以后,我们就要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对现场进行拍照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证据,在移动车辆前对车辆拍照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 3..拍完照片后,我们要确认对方车辆是否无牌无证车辆,判断对方是否有喝酒。如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马上报警,且不能移动车辆;如没有发现问题则可以把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4.接下来,我们要详细核对对方证件。要核对的证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保险凭证以及年检凭证。详细核对对方证件上的信息,如果发现有问题立即报警,让交警到场处理。 5.双方各自打电话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受理本次事故后会反馈一个报案号,此报案号在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时需要用到。 6.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车上没有协议书打印件也可用白纸代替。白纸上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事故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 7..在事故现场完成快速处理流程后,事故当事人便可以到指定的定损点定损。定损完成后,事故当事人就可以各自归家了。在车辆维修完成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8.等车修好后,无责方,还需要分别提供6样证件给有责方拿去给保险公司报销。分别是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 交强险保单复印件(自己的保险公司)、 定损单、 维修发票和旧件回收。 以下7种事故不适宜快速理赔流程: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与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事故。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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