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冻结了是不是就上黑名单了 |
释义 | 被冻结的银行卡一般不会被列入黑名单, 毕竟银行卡没有透支的功能,持卡人不可能因为银行次钱而不还而被冻结,因此上黑名单的,平常大家所说的上黑名单绝大部分是因为信用钦款没有还,银行卡与信用卡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银行卡冻结的原因很多,例如: 1、连续三次输错取款密码,这种只需到银行输入正确的密码验证即可解冻,不会有任何影响。 2、银行卡涉及案件被冻结,这种情况一般是公安冻结的,多半是6个月后解冻,不会影响个人的信誉。 3、卡里有非法资金,如他人转错账,或资金来源不明等,都不会影响个人信誉。“黑名单”是指长期逾期,屡次催款不还,非法套现等,被有关银行列入拒贷用户名单。因此,一般银行卡被冻结与上不上黑名单没有多大关系。但有-种情况需要注意,那就是个人信用卡逾期不还,或者是贷款不还,被起诉了,法院冻结个人资产,可能会冻结其银行卡,这种情况八成是上了名单的。银行卡被冻结之后不要慌,找出冻结原因即可快速解冻。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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