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包括以下三点: 1、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2、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3、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五条 国务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