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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学地是否为经常居住地
释义
律师分析:
如果当事人是在一个地方求学,而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可以认定该地为经常居住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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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5/7 17:37:27